宜宾学院“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
2026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宜宾学院“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2026年度专项课题(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立足川南多民族杂居交融的地域实际,充分挖掘长江上游僰、苗、彝、回等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资源,聚焦区域民族工作现实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实证研究,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川南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提供学理支撑与智力参考。
二、选题范围
申报者须以《2026年度宜宾学院“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课题指南》(见附件)为基本遵循,紧密对接四川民族工作部署,扎根宜宾及川南区域实践场域,充分利用本土民族史料、地方文献,提倡多学科交叉集智攻关。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研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与研究内容。选题要突出问题导向,充分挖掘川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事实、民俗非遗、思想文脉,同时结合川南及宜宾地区的抗战文化资源,兼顾历史梳理、现实调研与对策研究;注重成果的原创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力求产出服务地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在社科研究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或成就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学位。
2.项目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撤销所获准的立项项目,永久取消申报资格,停止其所在单位人员申报本基地项目申报资格三年。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且立项一个本基地项目,并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本基地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基地两个项目的申请;有未结题项目者不得再申请基地其他研究项目。
四、项目立项及完成时限
基地2026年度项目类别设置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其中:
1.重点项目:研究时限为2-3年。
2.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
3.自筹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
研究时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以立项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起计算,鼓励提前完成,未经申请审批不允许延期结题,项目延期或调整项目组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基地批准。
五、结题要求:
各类别项目结项,一般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出版专著1部;
3.研究报告1篇且被中央国家部委有关部门或省部级领导批示采纳
4.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研究报告1篇且被厅级领导批示
以上均要求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身份署名。
(二)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2.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研究报告1篇且被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须加盖公章)。
4.艺术创作实践类课题须提交至少1件符合课题指南中第14条主题要求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创作作品,并通过宜宾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验收。尺幅、尺度要求:中国画、油画、水彩作品单幅不小于1.2×1.2米;雕塑作品单件最长边不小于1.2米,应为硬质材料;不在规定尺幅和尺度范围内的作品,应在申报项目时特别注明。结项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作者本人,但需长期无偿展陈于宜宾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宜宾学院临港校区图书馆侧厅),如作者有临时他用,需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基地进行申请(使用完毕须重新送至基地进行展示)。
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宜宾学院‘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资助项目’”等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注意:所发省级以上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并能查询获取,且被中国知网收录。)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等),请从本网站下载(网址:http://sxjzx.yibinu.edu.cn)。各项目申报人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否则不予评审。
3.各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确保申报质量,对《申报书》内容严格把关,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以及是否涉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4.材料报送: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3份、《论证活页》3份、《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以上皆用A4纸印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材料(请务必按以下格式命名:项目类别+申报人单位+姓名+题目-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确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可在征得本基地同意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自行将材料报送至本基地。(推荐使用顺丰快递)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A区图书馆511室
邮编:644000
收件人:李老师;电话:0831-3706971;15082457255
E-mail:sxj6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