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强:中华美德教育之我见

作者:陈元强 时间:2007-07-05 点击数:

作者:陈元强(宋家中心校)


一、加强中华美德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中国素以文明和礼仪之邦著称于世。礼仪、仁爱、尊师、诚信、勤学、友善、宽恕、砺志、爱国等美德源远流长,千百年来绵延不绝,形成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培养了伟大的民族精神。然而,近年来多种原因造成社会伦理道德教育有所滑坡,优秀的传统美德被忽视。为了矫正建国以来没有认真、系统、有效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失误,1993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1994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和加强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两个文件,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些法律法规都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97年6月,李岚清同志在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上,也重点强调开发革命传统和我国优秀传统这两种特有的德育资源,他在《中国传统道德》一书序言中指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根本目的,是把实现德育总体目标与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使之更加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使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并形成适应社会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规范。”——一系列教育法规的制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为当前如何在中小学德育教育中开发和利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指引了方向。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以促进学生的养成教育,而在各种形式的道德体验中,学生不仅能形成理性认识,而且能促进情感与道德体验的内化,促使德育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以发扬光大。

二、重视日常生活中的养成教育

美德的形成渗透在平时的生活中,良好习惯的养成落实于具体行动中。因此,要让学生们在教师的引导下,渐渐明白继承中华美德,应该踏踏实实地做好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将书本上学来的道理,付诸于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内化为自己的行为。

首先,我们立足于对学生进行行为习惯方式的指导,重视抓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如:见到老师、客人要弯腰问好,见到废物要弯腰捡起,见到力所能及的活要弯腰去做;提出“三轻声”要求,即排队轻声、走路轻声、活动轻声;在学生中开展“你扔我捡”的活动,引导学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针对独生子女心眼小,爱斤斤计较、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教师要善于抓住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对学生渗透交友、做人的教育,使学生渐渐学会宽容、合作。

其次,积极地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争做好学深思的人”;“争做合作竞争的人”;“争做认真负责的人”;“争做热爱自然的人”就是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因此教师要重视培养学生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上课专心听讲,善于思考、善于联想,勇于提问和质疑,善于总结归纳和推理,自学与研究、学用结合合理利用时间等良好的学习方法。

同时,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日常行为规范细则进行量化管理,长抓不懈。只有当行为习惯成为自身需要时,才能真正地形成稳定的习惯。

三、善于结合节假日、纪念日、以及时事等开展活动,引导学生在体验中受教育

让孩子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体验生活、感悟人生,在实践活动中养 成品质、提高素质,并在感悟中创新,在创新中成材。变得豁达开朗,学会关心他人,学习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事。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1、在美德教育中,我们应遵循“善于引导的原则”,即引导学生在体验中,经历“知美德”、“学美德”、“讲美德”、“行美德”的四个过程,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2、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的整体优化的教育模式。在目标上,教育学生“学做人”、“会生活”、“会学习”,形成学生基本素质的内核;在方法上,以班主任、任课教师为主导,以思想品德课为主渠道,以学科渗透为主要手段,把传统美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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